誰人屬於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
監管制度涵蓋的物品有哪些
兩級註冊制度詳解
過度安排及懲罰
誰人屬於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
任何人以業務形式,進行任何以下活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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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管制度涵蓋的物品有哪些?
貴金屬
寶石
貴重產品
貴重資產支持工具
兩級註冊制度的詳解
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,需要明確隸屬於以下哪種類別
01
若交易總額低於港幣120,000
02
若交易商在香港進行“指明交易”
03
若交易商在香港進行“指明交易”和“指明現金交易”
【指明交易】:交易為總額不少於港幣120,000元或折算為另一貨幣的相同款項額的非現金付款
【指明現金交易】:即交易為總額不少於港幣120,000元或折算為另一貨幣的相同款項額的現金付款,不論是單次操作,亦或有關聯的若干次操作。

